以“情”为线
传递最抚凡人心的人间烟火气
春节是中国人身心的集体归乡之旅。亲人间耐心的陪伴,朋友间铁打的聚会,爱人间温柔的感谢,都是在给一个人的心灵注入最底层的力量。
人间烟火处,年味渐浓时。《小芒年礼节》用三大版块娓娓讲述中国人的亲情、爱情、友情,在今年这个特殊的时期,为含蓄的中国人打造一场表白爱意、传递祝福、温暖彼此的仪式。
整场晚会,无论精心编排的文艺表演,还是特别设计的互动访谈,都紧扣“情”字,直戳观众内心的柔软:潘玮柏在《华丽进行曲》中唱出父母年轻时“苹果寄情”的故事;武力、武艺、武星父子三人同台用《嗨唱》带来“动次动次”的欢乐节奏;李承铉《我爱你就像》的歌词里藏着太太戚薇“爱的礼物”;姜潮携手麦迪娜演绎《让我为你唱首歌》,王大陆联袂蔡卓宜吟唱《看月亮爬上来》,两对爱人将甜蜜送给天下有情人……
伴随“乔春燕”黄小蕾、“郝冬梅”隋俊波怀旧感满满的歌曲《儿时》,以及现场和《人世间》作者梁晓声的视频连线,众多观众瞬间被点燃了《人世间》里横跨了半个多世纪的过年记忆。在这部百姓生活史诗中,年味就是最美丽的人间烟火,哪怕现实总在绊住脚步,也不能阻挡分隔异地的周家人奔向家的方向。有观众表示,《小芒年礼节》与《人世间》的联动绝不止怀旧那么简单,它其实是在召唤我们要珍惜每一次团圆,无论多忙、多累、多远,都要尽量去享受和家人相聚的时光。
一则纪实短片,将“回家”的情绪掀至最高潮。《小芒年礼节》用镜头直击了湖南援疆干部田魁的回家之路。从新疆到湖南,3000多公里的距离,从2020到2022,1000多个日夜,当田魁终于可以和妻子周晴及两个女儿团圆——观众所见证的,是可以跨越时间和距离的家之“小爱”,更是平凡的人们用责任、奉献和担当谱写的国之“大爱”。
“我们年复一年庆祝春节,拥抱身边的亲友,对世界献上自己的热情与祝福,是因为我们相信,无论过去的一年我们经历了怎样的困难,星辰更迭,生生不息,春天一定会到来,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精神力量”,晚会中的这段话,几乎可以代表《小芒年礼节》想要表达的最强心声。
以“礼”为核
触摸中国年里跳动的文化脉搏
年味,藏在博大精深的传统礼仪之中。唤醒年味,即是从当下琳琅满目的生活方式里,触摸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脉动,找回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都不曾磨灭的情怀。
从去年的《小芒年货节》到今年的《小芒年礼节》,名称的更迭折射了内核的升级。作为一台为新潮国货助力的年货晚会,《小芒年礼节》以弘扬中华“年礼”美学为精神内核,在追古念今的美好生活抒怀中,呈现中国传统年节文化五千年以来的变迁与发展,系紧横亘古今的精神纽带。
其中,张晓龙的《礼耀中国年》获网友点赞“涨知识”又“长精神”。舞台上,他穿梭于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过年场景,以沉浸式的讲解,在观众眼前徐徐展开一幅生动的千载礼仪华章:宋朝时期,朋友之间互赠礼物,称之为“馈岁”;“守岁”从古传承至今,杜甫诗云“守岁阿戎家,椒盘已颂花”,年夜饭的第一步,就是向年长者敬屠苏酒;如果难以登门遍访,唐朝名士就把拜年帖塞到朋友家的门口,这就是贺年卡的前身……
正因为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礼制大成,“和”的民族基因,才得以一直融汇在我们的骨血里。《小芒年礼节》在三个篇章中,妙论“礼之用,和为贵”的真谛:礼送父母,送的是孝顺;礼送爱人,送的是呵护;礼送朋友,送的是关心。礼物可以轻,但情意深重,这才是中国年礼真正的文化美学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小芒年礼节》晚会的预热,特别节目《“芒”着过新年》在九期微综艺里陆续解锁了“陪爸妈过年”“第一次去对象家过年”“只要幸福不要肥”“不回家,也要好好过年”等九大经典场景,通过街头海采、嘉宾分享、与亲友团代表互动等形式,聆听不同群体的春节心声,奉上了一部很有借鉴意义的春节礼仪宝典。
身为芒果TV旗下的新潮国货内容电商平台,小芒自诞生之日起,就以用优质内容向年轻群体推荐精品国货为初心,致力于将中国文化元素和中国潮流品牌全面渗透到中国青年的生活之中。《小芒年礼节》以“中国礼”传“中国情”,既彰显了坚定中华文化立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担当,也承载了服务大众美好生活、助力民族品牌成长的愿景,为兔年春节的第一波氛围感吹来了一股别样的暖风。
中国年礼的背后,是中国温度、中国精神,更攒聚着大家面向新程的中国力量。正如有网友所说,我们打的不是年货,而是过年时那份沉甸甸的喜悦。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