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现场。 张金川 摄
“抢抓三大机遇,发挥四个优势,重点打好五张牌,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胡盛表示,龙岩推进“老区+湾区”“老区+特区”深度合作,积极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深入拓展与广州对口合作,建立完善高层互访、部门交流、县区对接等机制,推动产业对接等机制,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多层次实质性合作。
胡盛所说的“抢抓三大机遇,发挥四个优势,重点打好五张牌”,是于2022年12月龙岩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三大机遇: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央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机遇;四个优势:红色优势、绿色优势、古色优势、特色优势;五张牌:革命老区牌、绿色生态牌、特色产业牌、对外开放牌、大爱龙岩牌。
胡盛还表示,要加快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构建“1+8”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行“飞地经济”等合作新模式,主动承接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辐射,努力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与厦门山海协作,谋划推进厦门龙岩中心等标志性区域合作项目。
如何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成为今年该市“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澳门闽西同乡总会会长张森华认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加快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战略定位全力冲刺,致力引领国家新一轮开放创新。
“需加快打造由城投、园区、基金等构成的多元协同招商体系,把‘平日功夫’‘项目对接’做深做实。”张森华建言,龙岩可在深圳、广州、东莞、中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建跨区域对接平台(科创飞地),促进跨区域资源嫁接合作。
张森华称,应加强与粤港澳等地创新园区、产业园区的战略合作,利用粤港澳地区创新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引入一批国际国内园区运营机构和品牌;推动政府基金与粤港澳地区政府和市场基金的开放合作,打造“基金+基地”“股东+房东”多元支撑体系。
“国有资本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致公党龙岩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柯添英建言,应深入对接广州国有资本,助力龙岩产业发展。(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